孫中原|理論思維,匡謬揚真 ——王充論證邏輯與批判哲學的本質屬性
發表時間:2023-10-12 07:50:20 作者:孫中原 來源:原載《漢學研究》2023年春夏卷
理論思維,匡謬揚真
—王充論證邏輯與批判哲學的本質屬性
孫中原(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
摘要:本文分析王充論證邏輯與批判哲學的本質屬性,闡發王充重視理論思維,匡謬揚真的科學人文理念,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
關鍵詞:理論思維 匡謬揚真 論證邏輯 批判哲學 本質屬性 科學 人文 優秀文化
一、王充論證邏輯的本質屬性
(一)導引。王充《論衡》,有精辟清晰的論證邏輯理論與系統豐富的應用事例,是中國中世紀論證邏輯的重鎮、典型、典范與范式,是中國邏輯史中的璀璨明珠,是先秦邏輯史在后世的重要傳承、創新與發展。
(二)評鑒。張九如(1895—1979)《與章士釗書》說:“《論衡》用客觀的眼光,批評史事,鞭辟入里,實為中國有數之作品”,“公正校讀《論衡》,期蔚成本邦邏輯之宗,則公于此書,已下過明辨工夫。”章士釗(1881—1973)《答張九如書》說:“《實知》《知實》二首,開東方邏輯之宗,尤未易忽。”1二位學人,評鑒精到,切中肯綮。章士釗是中國近現代著名的邏輯學家,著作《邏輯指要》為毛澤東“一字不遺地閱讀”,被贊不絕口。章士釗發表王充《論衡》“開東方邏輯之宗”的高論,獲毛澤東的首肯與贊許。2
(三)匡謬揚真。范曄《后漢書·王充傳》說:“充好論說,始若詭異,終有理實。以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著《論衡》八十五篇,二十余萬言,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意涵與墨家邏輯專論《小取》規定辯學功能“明同異之處”“決嫌疑”相同。
王充《自紀》自稱:“衡者,論之平也。”《對作》解釋:“《論衡》者,所以銓輕重之言,立真偽之平。”著作《論衡》,目的是提供權衡言論是非真假的工具與標準。“平”“衡”“銓”:天平、秤,引申為標準、范式、典型與典范,比喻《論衡》是權衡言論是非真假的器具。
王充規定《論衡》寫作目的,是“明辯然否”辯明是非,去偽存真。《對作》解釋:“今《論衡》,就世俗之書,訂其真偽,辯其實虛。”“《論衡》細說微論,解釋世俗之疑,辯照是非之理,使后進曉見然否之分。”《佚文》概括《論衡》全書精蘊:一言以蔽之,“疾虛妄”即歸結一語:疾恨批駁虛假不實的言論。
《對作》引孟軻“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的話說:“今吾不得已也:虛妄顯于真,實誠亂于偽,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雜廁,瓦玉集糅,以情言之,豈吾心所能忍哉?”“不得已,故為《論衡》。”“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虛實之分。”3著作《論衡》的初衷,是論證真理,反駁謬誤,在證明與反駁的激烈論爭中,推進發展中國論證邏輯。
《物勢》說:“一堂之上,必有論者,一鄉之中,必有訟者,訟必有曲直,論必有是非,非而曲者為負,是而直者為勝。”4即凡有人群存在,爭訟辯論不可免,有爭論,則必有是非,是的一方,辯論勝利,非的一方,辯論敗北。
(四)論證作用。《薄葬》說:“事莫明于有效,論莫定于有證”5,“空言虛語”“人猶不信”。《知實》說:“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說,眾不見信。”6《奇怪》說:“言之有頭足(頭尾),故人信其說,明事以驗證(擺事實證明),故人然其事。”7認為引用論據證明,才能確定論題正確,使人信服,否則,即使講話動聽,話說得多,無人信服。
(五)推理作用。論證運用推理。王充傳承先秦邏輯家的表述,把推理稱為“推類”,肯定類的同異,是推理的基礎。《實知》說:“凡圣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原始見終,從閭巷論朝堂,由昭昭察冥冥。”8又說:“能推類以見方來。”王充論證,慣用“推此以論”“推此以況”“推況”“準況”等推理的標志詞。
推故,推理,推類,在中國傳統話語體系中,同義等值,可以互訓。墨家《大取》說:
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夫辭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也者,立辭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無所行,雖有強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辭以類行者也,立辭而不明于其類,則必困矣。9
這被冠以“語經”的總名,意即“言語之常經”:論證邏輯的基本規律。王充《論衡》,傳承發揮,詞約義豐。
(六)各種推理。王充論證,慣用類比推理。《薄葬》說:“方比物類,為能實之。”10肯定類比推理在論證中的實證作用。《小取》定義說:“譬也者,舉他物而以明之也。”11“譬”(譬喻),指類比推理。《變動》說:“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復虛言也;因類以及,荊軻刺秦王,白虹貫日(象征秦王為兵器擊殺)”12,“復妄言也”。王充用“因類以及”的邏輯聯結詞,意同“以此類推”,是運用“以此物類推彼物”(以A1類推A2)的類比推理。
(七)歸納證明。《奇怪》說:“明事以驗證。”即彰明事實,以檢驗證明論題。《知實》說:“引效驗。”《對作》說:“效之以事。”《自然》說:“引物事以驗。”均指引用事實論據,論證一般論題的歸納證明。《雷虛》說:
何以驗之‘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詢其身,中頭則須發燒燋,中身則皮膚灼燌,臨其尸上聞火氣,一驗也。道術之家,以為雷燒石,色赤,投于井中,石燋井寒,激聲大鳴,若雷之狀,二驗也。人傷于寒,寒氣入腹,腹中素溫,溫寒分爭,激氣雷鳴,三驗也。當雷之時,電光時見大,若火之耀,四驗也。當雷之擊時,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驗也。夫論雷之為火有五驗,言雷為天怒無一效,然則雷為天怒,虛妄之言。13
列舉大量個別事實,論證“雷之為火”的一般論題,是運用科學分析事實的典型歸納證明。
(八)演繹證明。認為感覺經驗的歸納,需要輔之以理性認知的演繹。《對作》說:“論則考之以心(演繹),效之以事(歸納),浮虛之事,輒立證驗。”14“考之以心”,即運用理性認知的演繹證明。“效之以事”,即以事實為論據的歸納證明。
《論死》說:“人死血脈竭(如果A則B),竭而精氣滅(如果B則C),滅而形體朽(如果C則D),朽而成灰土(如果D則E),何用為鬼?”15這是運用假言連鎖推理,是典型的演繹推理,證明“人死成灰土,灰土不為鬼”的科學結論。上述可傳遞假言連鎖特性的邏輯形式:如果A則B(人死血脈竭),如果B則C(竭而精氣滅),如果C則D(滅而形體朽),如果D則E(朽而成灰土);而“灰土不為鬼,鬼不為灰土”,是辯論立敵雙方,公認共許的前提。
(九)墨翟教訓:重經驗歸納,輕理論演繹。王充主張,經驗的歸納類比法,必須結合理論的演繹法,才能正確發揮證明反駁的科學效能,深刻指出,“墨術所以不傳”,墨學淪為冷門絕學的內在動因。《薄葬》說:
夫論不留精澄意,茍以外效立事是非,信聞見于外,不詮訂于內,是用耳目論,不以心意議也。夫以耳目論,則以虛象為言,虛象效,則以實事為非,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開心意。墨議不以心而原物,茍信聞見,則雖效驗章明,猶為失實。”“此蓋墨術所以不傳也。16
僅靠歸納耳目感官得來的外部現象,不足以認知真理,容易被假象迷惑,得出錯誤結論。王充分析墨翟《明鬼》(證明有鬼)的典型事例,是由眾人訛傳的錯覺,歸納論證“有鬼”謬說,正確指出“墨術所以不傳”在思維認知方式上的深層原由,見解精準,石破天驚,有重要的理論、歷史與現實意義。
(十)立破并舉。證明與反駁結合,證明己方正確論題,與反駁論敵錯誤論題兼顧。王充善用《小取》總結的“歸謬式類比推理”。“歸謬式類比推理”,《小取》命名為“推”,定義是:“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17這是歸謬反駁法(演繹)與類比歸納推理的有機結合,綜合運用。
歸謬反駁法,運用矛盾律,揭示論敵自相矛盾,是典型的演繹推理。論證“其所不取”與“其所取”相同,是類比歸納推理的結合運用。《小取》總結的“歸謬式類比推理”,后期墨家與先秦邏輯學家普遍應用,王充結合漢代實際,傳承援用,賦予新意。
(十一)歸謬類比。《感虛》有四例。例一,儒者宣揚,堯能射日,使火不為害。王充反駁:如果堯真能射日,使火不為害,則能射河,使水不為害。而堯不能射河,使水不為害,故知堯不能射日,使火不為害。
例二,儒者說,杞梁妻向城而哭,城為之崩。王充反駁:如哭城能使城崩,則哭林木能使林木折,哭水火能涌水滅火。而哭林木不能折林木,哭水火不能涌水滅火,故知哭城不能使城崩。
例三,儒者言,呂梁山崩塌,堵塞黃河,三日不流,晉景公穿喪服哭,河水流通。王充反駁:如果山崩壅河,能哭使通,則人有癰腫,血脈不通,能哭而治。今不能以哭治癰腫,故知不能以哭治壅河。
例四,儒者言,鄒衍無罪,被拘于燕,仰天而嘆,夏日下霜。王充反駁:鄒衍興嘆,能夏日下霜,則鄒衍受意外嘗賜,仰天而笑,能使冬時天熱。而發笑不能使冬時天熱,故知興嘆,不能夏日下霜。
上述四例的邏輯形式:如果p,則q,而非q,所以非p。這是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其規則:由否定后件,可否定前件。這是典型的演繹推理。這些推理,都預設p與q,在某語境內,為同類前提。根據“同類同情”(同類事物,有相同性質)的原理,從前件p的性質出發,能演繹推斷q同類的性質,而已知事實真理為非q,與上述推斷q矛盾,故推知出發判斷p不成立。
整個推導過程,符合歸謬式推理的公式:如果p則q,并且非q,所以非p。這是推理中的演繹成分。前件p與后件q,是可類推的兩個有相同性質的事物。如例一王充說:“水與火各一性也,能射火而滅之,則當射水而除之。”
例二中“草木水火與土無異”;例三中“夫山崩壅河,猶人之有癰腫,血脈不通”;例四中“夫哀與樂同,喜與怒均”。這是上述四例中的類推演繹成分,在論證中起“以小況大”“以近明遠”“以易喻難”“以彼例此”的邏輯證明作用。
(十二)理論概括。王充認為,“相違”(互相矛盾或反對)的命題,不能同真,知一真可推另一假。《雷虛》說:“說雷之家,謂雷,天怒吼吁也。圖雷之家,謂之雷公怒引連鼓也。審如說雷之家,則圖雷之家非,審如圖雷之家,則說雷之家誤。二家相違也,并而是之,無是非之分。”18
《語增》說:
世稱紂力能索鐵伸鉤,又稱武王伐之,兵不血刃。夫以索鐵伸鉤之力當人,則是孟賁、夏育(古代大力士)之匹也。以不血刃之德取人,是則三皇、五帝(以仁,而不是以力取天下)之屬也。以索鐵之力,不宜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宜頓兵。今稱紂力,則武王德貶。譽武王,則紂力少。索鐵,不血刃,不得兩立。殷周之稱,不得二全,不得二全,則必一非。19
王充認為“相違”不能同真,“不得兩立”,“不得二全”,不能“并而是之”。矛盾命題,“不得二全,則必一非”,知一真可推另一假,這是對矛盾律的科學概括。歸謬反駁法的精義,是指出“相違”命題,不能同時斷定,同時斷定,則為荒謬,必不成立,這對于矛盾與反對命題,同樣適用。
(十三)揭露矛盾。《問孔》說:“案圣賢之言,上下多相違。其文,前后多相伐。”20指責孔丘“文語相違”“言行相違”。《刺孟》指責孟軻“前后不同”“始終不一”。
《薄葬》指責墨翟“薄葬而又右鬼”的議論,“自違其術”,駁斥說:“如以鬼非死人,則其信杜伯非也。如以鬼是死人,則其薄葬非也。術用乖錯,首尾相違,故以為非。”21從對方議論,引出邏輯矛盾,從而駁倒對方論點,是歸謬反駁法的要津。
王充證明,運用矛盾律,指出對方論點的矛盾,從而推翻對方論點。在演繹、歸納與類比綜合運用的推論中,由于演繹推理與矛盾律的應用,體現推論的必然性與邏輯力量,增強論證說服力,而運用類比歸納,則增加議論的生動性與形象性。
(十四)批判“不知類”。“不知類”:不知類別,自相矛盾,是歸謬反駁法的代名詞。如《程材》說:
今世之將相,知子弟以久為慧,不能知文吏以狎(熟悉)為能,知賓客以暫(短暫)為固(淺陋,不了解情況),不知儒生以希(接觸少)為拙:惑蔽暗昧,不知類也。”22
《祭意》說:
祭猶禮之諸祀也,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毋祀也。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知祭地無神,猶謂諸祀有鬼:不知類也。23
(十五)論題同一原理。為了做到證明反駁論題同一,應該弄通對方意思,再對答,否則犯答非所問,文不對題,爭論不交鋒的邏輯錯誤。孟軻見梁惠王,梁惠王說:“老先生,你不遠千里而來,將要做什么有利于我國的事?”孟軻脫口回答說:“講仁義就行了,何必說利?”
《刺孟》分析說,利有兩種,有貨財之利,有安吉之利。梁惠王問:“何以利吾國?”怎見梁惠王說的不是安吉之利,而一定是財貨之利?孟軻不問“何謂利吾國”,不問利的含意,徑直理解為貨財之利而反駁,這種理解“無以驗效”,缺乏根據,并且“如問安吉之利,而孟子答以貨財之利,失對上之指,違道理之實”24,即違反同一律,答非所問,文不對題,違反邏輯。
二、王充批判哲學的本質屬性
(一)引言。王充《論衡》,是漢代批評哲學的重鎮、典型、典范與范式,有重要的理論、歷史與現實意義。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說:“王充《論衡》實漢代批評哲學第一奇書。”25“批評哲學”,今稱批判哲學,批判性思維,立足于哲學邏輯的批判分析,構建批判哲學、批判性思維的理論與應用系統。《論衡》全書,立破兼顧,正面論證(建立論點)與批判反駁并舉。
王充一生,數十年間,閉門思考,謝絕賀禮,窗戶墻壁,放置刀筆,嘔心瀝血,勤奮寫作,成書百篇。王充《自紀》說:“世無一卷,吾有百篇。”“吾書亦才出百。”26《論衡》原有百篇,輾轉流傳數百年,到范曄寫《后漢書》,目擊《論衡》八十五篇,其中《招致》一篇,遺失正文,僅剩標題,今本《論衡》,實存八十四篇。現存《論衡》目錄標題八十五篇,與范曄《后漢書•王充傳》記載的數據,若合符節。披覽《論衡》全書,足可窺知王充批判哲學的精髓真諦。
(二)評鑒。《論衡》反叛漢正統,旗幟鮮明樹異端。同代人同鄉謝夷吾,獨具慧眼,舉薦王充說:“充之天才,非學所加,雖前世孟軻、孫卿,近漢揚雄、司馬遷,不能過也。”27晉葛洪《抱樸子•喻蔽》說:“王仲任作《論衡》八十余篇,為冠倫大才。”28《書抄》卷100、《御覽》卷599引《抱樸子》:“謝堯卿(夷吾)東南書士,說王充以為一代英偉,漢興以來未有充比。”29
清文學家劉熙載說:“王充《論衡》獨抒己見,思力絕人。”清末民初學者章太炎《檢論•學變》說:“正虛妄,審向背,懷疑之論,分析百端,有所發擿(闡發),不避上圣,漢得一人焉,足以振恥,至于今亦鮮有能逮(比及)之者也。”30
胡適評論說:
(王充)哲學的宗旨,只是要對于當時一切虛妄的迷信和偽造的假書,下一個嚴格的批評。……《論衡》現存八十四篇,幾乎沒有一篇不是批評的文章。……《論衡》的精神,只在‘訂其真偽,辨其實虛’八個字。所以我說王充哲學是批評的哲學,他的精神只是一種評判的精神。……王充在哲學史上的絕大貢獻,只是這種評判的精神。31
黃侃(1886—1935)《漢唐學論》說:“東漢作者,斷推王充,《論衡》之作,取鬼神陰陽,及凡虛言讕語,摧毀無余,自西京而降,至此時而有此作,正如久行荊棘,忽得康衢。”32孫人和(1894—1966)《論衡舉正序》贊王充:“其遠知卓識,精深博雅,自漢以來,未之有也。”33
(三)擅長批判。王充巨著《論衡》,普遍解釋萬物同異,刻意匡正時人疑惑。強調事實驗證,反對儒學神秘化,批判漢儒天人感應謬論。《論衡》繼承先秦諸子的批判戰斗精神,論證細密,旁征博引,言之有物,是非鮮明。《論衡》內容,廣納百科,概括寰宇,語句鏗鏘,意義精湛,貢獻甚偉,超越前賢。釋萬物同異,解時人疑難;憎惡虛妄,彰明是非,影響巨大,傳承悠遠。
《論衡》全書,突顯強烈的批判戰斗精神,褒善貶惡,務必求真。《佚文》總論《論衡》寫作宗旨:“《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衡》篇以百數,亦一言也曰:‘疾虛妄。’”34“疾”:憎恨厭惡。“虛妄”:虛假妄說,荒誕無稽,不真實,不可信。
《對作》標示《論衡》的寫作初衷,是因“眾書并失實,虛妄之言勝真美”“是反為非,虛轉為實”“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疾心傷之”“不得已,故為《論衡》。”35王充自稱,《論衡》書名含義:“銓(衡量)輕重之言,立真偽之平(標準)。”36“論”:論點論證。“衡”:天平秤衡。王充著《論衡》,打造衡量言論是非真假的一桿公平秤。《對作》說:“(《論衡》)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虛實之分;實虛之分定,而華偽之文滅。”“解釋世俗之疑,辯照是非之理。”37澄清謬誤,辯明是非,是貫穿《論衡》全書的最強音。現實輿論,足可借鑒。
(四)無神論。《論死》《死偽》《紀妖》《訂鬼》《言毒》《薄葬》《祀義》《祭意》《四諱》《讕時》《譏日》《卜筮》《辯祟》《難歲》《詰術》《解除》等篇,強調人生死是客觀自然現象,擯棄“人死變鬼,能害人”的世俗謬論,闡明人死無知,不能為鬼,不能致人禍福,提倡薄葬節儉。說明“吉兇禍福”,事出有因,警告世人,不要輕信因果報應的虛言妄語。
(五)科學精神。《變虛》《異虛》《感虛》《福虛》《禍虛》《龍虛》《雷虛》等篇,激烈批判漢儒“天人感應”的迷信謬說。《奇怪》《書虛》《道虛》《語增》《儒增》《藝增》《問孔》《非韓》《刺孟》《談天》《說日》《實知》《知實》《定賢》《正說》《書解》《案書》等篇,用豐富的事實鐵證,犀利的邏輯論證,廓清漢儒的虛言妄語。
《問孔》《刺孟》《儒增》《書虛》等篇,批判傳統儒學,漢代經學,質疑孔孟,詰難儒經,敢于冒犯天下之大不韙,被視為傳統名教的罪人。清乾隆帝御批,王充“刺孟而且問孔”,“已有犯非圣無法之誅”。38
王充的批判哲學,遭遇衛道學人,揮毫潑墨,口誅筆伐。清學者錢大昕《潛研堂文集•跋〈論衡〉》批評王充:“《自紀》之作,訾毀先人。”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六“王充”條說:“蓋自居于圣賢,而訾毀其親,可謂有文無行,名教之罪人也。”39近代經學大師劉師培說王充是“南方墨者之支派”,比喻王充是傳統儒家的反對派,歸入異端非正統。
(六)探索自然。王充沖決正統思想的束縛,運用理性思辨,探索科學認知,對諸多科學技術問題提出精辟創見,體現與儒學正統思想斗爭的大無畏科學精神,列舉事實根據,推出中國科學史上劃時代的鴻篇巨制。
《說日》《感虛》,針對董仲舒“土龍致雨”的迷信謬說,論述云雨產生的自然機制:“雨露凍凝者,皆由地發,不從天降也。”40雨不是天上固有,是地氣上蒸,遇冷凍凝,先是“云氣發于山丘”,后“初出為云,云繁為雨”41,科學解釋降雨機理。云雨是有規律可循的自然現象,向天求雨止雨,是無用的愚蠢妄舉,指明云霧露霜雨雪,是大氣之水,在不同氣溫條件下的不同表現形式,是在批判迷信謬說的斗爭中獲取的科學洞見。
王充駁斥漢儒“雷電表現天怒”,“雷電殺人是天懲罰罪人”的謬說,認為雷電由“太陽之激氣,同云雨一類陰氣分爭激射”42引起,是對雷電成因直觀樸素的推測。王充用自然本身的原因,說明雷鳴電閃是自然現象,不是“天怒”的擬人化迷信。說明雷電發生季節:“正月陽動,故正月始雷。五月陽盛,故五月雷迅。秋冬陽衰,故秋冬雷潛。”43駁斥無稽之談:“夏秋之雷為天大怒,正月之雷為天小怒。”44《雷虛》說明雷電殺人的自然現象:“雷者,火也。”“人在木下屋間,偶中而死矣。”45
王充批判漢儒謬說:“發生蟲災是天罰。”從自然本身解釋蟲災發生的機理,指出蟲的特性和生長條件:“甘香渥味之物,蟲常生多。”“蟲之生也,必依溫濕,溫濕之氣,常在春秋,秋冬之氣,寒而干燥,蟲未曾生。”《商蟲》注意蟲類生活史:“出生有日,死極有月,期盡變化,不常為蟲。”46提出防治病蟲害的辦法:“谷干燥者,蟲不生。”“藏宿麥之種,烈日干暴(暴曬),投于燥器,則蟲不生。” “煮馬屎以汁漬種,令禾不蟲。”“以馬屎漬種。”“蝗蟲時至。”“塹道作堋,榜驅內于塹堋,杷蝗積聚以千斛數,正攻蝗之身。”47頗具科學意蘊。
《書虛》說:
夫地之有百川也,猶人之有血脈也。血脈流行,泛揚動靜,自有節度。百川亦然,其潮汐往來,猶人之呼吸,氣出入也。……其發海中之時,漾馳而已。入三江之中,殆小淺狹,水激沸起,故騰為濤。……濤之起也,隨月盛衰,小大滿損不齊同。48
以科學的洞見,抨擊漢儒有神論的迷信:“潮汐是鬼神驅使。”指出潮汐漲落,有關月亮盈虧:“隨月盛衰,小大滿損不齊同。”注意河道“殆小淺狹,水激沸起”,說明涌潮現象的自然成因。
《論死》用科學觀點,解釋人的生死現象:“陰陽之氣,凝而為人,年終壽盡,死還為氣。”“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能為精氣者,血脈也。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49
《道虛》批判“道術之士”,企求“輕身益氣,延年度世”的謬說:“有始者必有終,有終者必有死。”“唯無終始者,乃長生不死。”50激揚辯證生死觀的深刻意涵,攀登批判哲學的理論高峰。王充利用當時醫學的成就,繼承桓譚等人的合理見解,批判“長生不老”的迷信妄想,貫穿無神論與辯證的生命觀,有力抨擊流行的鬼神迷信,無稽之談。
王充觀察物理現象:運動、力、熱、靜電、磁、雷電、聲,積極探求人與自然的關系,把人發聲,比喻為魚引起水波動,把聲傳播,比喻為水波傳播,與今日科學觀點一致。聲是物體振動產生,聲靠物質傳播,十七世紀歐人波義耳認識到空氣是傳播聲音的媒介,晚王充千余年。
王充建立反神學的異端思想體系,在與“天人感應”等迷信謬說的斗爭中,運用科學思維與批判哲學利器,思索天文、物理(力聲熱電磁)、生物、醫學、冶金等自然現象,人類活動,體現王充破除迷信,追求科學真知的理想,體現當時科技發展水平。王充從實際出發,探索自然規律,是時代進步的產物,促進社會發展的積極因素。
(七)博采眾流。經子并重,博采眾流,是王充成就其博學通才的主因。范曄《后漢書•王充傳》說王充“博通眾流百家之言”。《論衡》博通眾流,融貫古今,堪稱百科全書。王充比較研究儒書與諸子,認為經書有遺篇,諸子無缺文,諸子比經書更可信。
《書解》說:
諸子尺書,文篇俱在,可觀讀以正說,可采掇以示后人。……經缺而不完,(諸子)書無佚本,經有遺篇。……(諸子)書亦為本,經亦為末,末失事實,本得道質。……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經誤者在諸子,諸子尺書,文明實是。51
認為諸子群籍,是經書依據,可據諸子訂正經書。像立身屋檐下,才知屋漏,身處草莽,才看清政治得失,讀諸子書,能看出經書錯誤。《別通》說:“人含百家之言,猶海懷百川之流也。”52王充親履實踐,鑄造典范。
(八)繼承前賢。王充《自紀》敘述家族淵源,印證自己尊重事實,疾虛妄,尚批判的哲學信條。王充前輩學者桓譚、班彪等在京師,王充深受影響。王充得益桓譚求實精神,反對當時盛行讖緯神學。王充《超奇》贊桓譚《新論》說:“論世間事,辨照然否,虛妄之言,偽飾之辭,莫不證定。”53
《定賢》說:“世間為文者眾矣,是非不分,然否不定,桓君山論之,可謂得實矣。論文以察實,則君山漢之賢人也。”54受桓譚影響,王充對神學迷信,俗說虛妄,勇于批判。桓譚求實疾虛妄,王充接受啟迪,極力稱揚。桓譚著《新論》,有實事求是的精神,在光武皇帝面前,冒殺頭危險,非議讖緯神學,對俗儒鄙見,深惡痛絕。《后漢書•桓譚傳》說:“(桓譚)喜非毀俗儒,由是多見排抵。”
王充稱桓譚為“素丞相”,配孔子“素王”。《定賢》把桓譚作《新論》,與孔子作《春秋》相媲美:“孔子不王,素王之業,在于《春秋》;然則桓君山不相,素丞相之跡,在于《新論》者也。”56受桓譚影響,王充反對神學迷信,虛妄俗說。
王充欣賞桓譚的求實批判精神。《案書》說:“質定世事,論難世疑,桓君山莫上也。”57評定世間事情,討論世間疑難,沒一個比上桓譚。認為桓譚像公正的執法官,為漢世學術確定是非標準。《對作》論述《論衡》主旨,“解釋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58,與桓譚《新論》立意,異曲同工,一脈相承。
王充常歸類為儒家,實際王充是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中批儒反儒的先驅、先鋒與領軍者。王充批儒反儒,給后人留下寶貴的批判哲學典范,亦給后人留下未盡完成的創新課題。遵循王充開辟的理論思維方向與道路,今人存有繼續研究,批判戰斗的重任使命與時代擔當。
(原載《漢學研究》2023年春夏卷(總第34集),CSSCI來源集刊,學苑出版社2023年6月出版,第1-14頁)
注釋:
1.張
九如《與章士釗書》,章士釗《答張九如書》,載《甲寅周刊》1914年第1卷41號。見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254頁。
2.龔育之、逢先知、石仲泉《毛澤東的讀書生活》,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6年,第143-146頁。
3.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179-1180頁。
4.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53頁。
5.同上,第962頁。
6.同上,第1086頁。
7.同上,第158頁。
8.“閭巷”(lǘ xiàng):里巷,里弄,鄉里。與“朝堂”(朝廷)相對。
9.孫中原:《墨經趣談》,北京:商務印書館,2021年,第317頁。
10.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962頁。
11.孫中原:《墨經趣談》,北京:商務印書館,2021年,第317頁。
12.同上,第320頁。
13.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309頁。
14.同上,第1183頁。
15.同上,第871頁。
16.同上,第962、963頁。
17.孫中原:《墨經趣談》,北京:商務印書館,2021年,第320頁。
18.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305頁。
19.同上,第344、345頁。
20.同上,第395頁。
21.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967頁。
22.同上,第540頁。
23.同上,第1067頁。
24.同上,第451頁。
25.梁啟超《梁啟超論清學史二種》,朱維錚校注,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85年,第373頁;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364頁:“梁任公先生謂《論衡》為漢代批評哲學第一奇書。”
26.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022、1203頁。
27.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237頁。
28.同上,第1238頁。王充,字仲任。
29.同上,第1238頁。
30.同上,第1250頁。
31.同上,第1253頁。
32.同上,第1274、1275、1280頁。
33.清吳承仕著《論衡校釋》附編引《中大季刊》一卷四號載黃侃《漢唐學論》。
34.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253頁。
35.同上,第870頁。
36.同上,第1180頁。
37.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179頁。
38.同上,第1183頁。
39.同上,第1245頁《附錄三論衡舊評》。
40.同上,第1245頁《附錄》。
41.同上,第516頁。
42.同上,第516頁。
43.同上,第307頁。
44.同上,第307頁。
45.同上,第789頁。
46.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307頁。
47.同上,第719頁。
48.同上,第685頁。
49.同上,第184-186頁。
50.同上,第871頁。
51.同上,第338頁。
52.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159、1160頁。
53.同上,第592頁。
54.同上,第609頁。
55.同上,第1122頁。
56.同上。
57.同上,第1172頁。
58.同上,第11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