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熹認為死生有定命,是宿命論者,但是朱熹又主張“罕言命”,其原因是他認為“人欲避禍,終不能避”;“氣之命”無法操控、“理之命”人可以把握;“若盡言命,恐人皆委之于命,而人事廢矣”。朱熹“罕言命”雖然存在瑕疵,但是當今對我們仍有啟迪。朱熹的“罕言命”啟示我們不畏命,把握“理之命”,相信自己,只要我們有上進心,有勇氣、有信心、有恒心,就會不斷戰勝困難,不斷進步,努力把握自己的命運。另外,朱熹“罕言命”對當今破除迷信也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關鍵詞】朱熹,罕言命,啟示
自然界有自然界固有的規律,人類是自然界的產物,人類社會也有運行的規律,組成社會的個體人是否也有自身的運行規律和曲線?古今中外的哲學家、思想家也進行了孜孜不倦的探尋。從本體論而言,古希臘哲人泰勒斯以“水”萬物本原,認為“萬物皆來源于水”;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認為世界萬物產生于“火”,“火”是世界的本原;畢達哥拉斯認為萬物產生于“數”,“數”是萬物的本基;古希臘哲學家恩培多克勒認為世界萬物的本原是“火、土、氣、水”四種元素的組合,即著名的“四根說”;我國古代有著名的“五行說”,認為萬物的本原是金、木、水、火、土的組合的五行,萬事萬物包括人都是“稟”五行的陰陽二氣而生,由此,我國古代的先哲發明了推算個體人命運的多種方法,例如納甲筮法、八字推命、梅花易數、鐵板神術等等,都和陰陽五行有關。例如古代八字推命術是根據人出生時的年、月、日、時的、天干地支組成八字,再根據其八字的金、木、水、火、土屬性、以及五行、陰陽旺衰,推算人命運的算命術。假定古代的“八字推命”能推算人的命運,那么,能如實告之當事者嗎?今年國際易學的學術會議上,有學者發言:“一個算命先生對一個剛出生三天女孩的父母說:‘你孩子將來婚姻不順’,這個心理包袱父母得背負多少年?或者對兩位即將步入婚禮的熱戀中的兩個人說:‘你倆以后注定離婚’,這對戀人當下又將如何?最起碼結婚的喜悅會蒙上一層陰影。’”假定八字預測能推算人的命運,能實話實說嗎?我研究命理學多年,假設我根據人的八字給人算命,遇到這樣的情況肯定不會說,那我又會在心里問自己,這樣推算又有何意義?故而,我想到了朱熹“罕言命”之說,覺得很有道理,就朱熹“罕言命”之說具體分析如下:
一、 朱熹的宿命論分析
從朱熹的著作中,我們很清楚地看到朱熹是宿命論者,例如《朱子語類》(卷一.理氣上)
中曰:“只是二五之氣。人之生,適遇其氣,有得清者,有得濁者,貴賤壽夭皆然,故有參錯不齊如此。圣賢在上,則其氣中和;不然,則其氣偏行。故有得其氣清,聰明而無福祿者;亦有得其氣濁,有福祿而無知者,皆其氣數使然。”。[1](P21)朱熹這里肯定了“人之生”時遇“陰陽五行”之“氣”的清濁,決定人的“貴賤壽夭”。并且指出有的人出生之時,“稟氣”清,雖然聰明但是一生沒有福祿;而有的人出生時候雖然“稟氣”濁,但是有福祿而無知識,也都是“氣數”決定了的。中國古代八字推命,因為是根據人出生的年月日時的天干地支五行、陰陽、及五行的旺衰推算人的命運,從理論上看,東漢時期王充的“稟氣”說,以及宋代朱熹的“稟氣”說可以說都給古代八字推命術的提供了推論前提。
朱熹還有很多論述,例如:“死生有命,當初稟得氣時便定了,便是天地造化。” (《朱子語類》卷三)鬼神)又說;“泳竊謂人稟得陰陽五行之氣以生。”(《朱子語類》卷三.鬼神)[1](P161)也就是說,人的命運當初“稟氣”就已經定了,這里的“稟氣”一般是指母親受孕時所“稟”父母之氣、出生時所“稟”天地自然之氣。
朱熹又曰:“死生自有定命。” (《朱子語類》卷五十.論語二十三)[2](P121)他認為“生”與“死”是命中注定的。有例如:“ ‘如今數家之學,如康節之說,謂皆一定而不可易,如何?’曰:‘也只是陰陽盛衰消長之理,大數可見。’”(《朱子語類》卷四.性理一)[1](P98)朱熹舉例北宋時期的邵雍的康節之說論證命有定數,邵雍著有《康節說易全書》,書中論述了梅花易學、鐵板神數、邵子神數、河洛真數等內容,在這里朱熹用來證明命運是有定數的,并且指出這種定數是因為陰陽二氣消長之故造成的。朱熹還曰:“人之稟氣,富貴、貧賤、長短,皆有定數寓其中。” (《朱子語類》卷四.性理一)[1](P98)在這里朱熹是說,人的一生是富貴還是貧賤,是長壽還是短壽,一切都在定數之中。
諸如此類的論證在《朱子語類》中還有多處,這里不再列舉??傊?,朱熹認為人的壽命、富貴于貧賤等都有定命,是“稟”父母之“氣”與出生時的“氣”決定了的,顯然具有宿命論傾向,故而朱熹是宿命論者。雖然朱熹是宿命論者,但是他主張“罕言命”,其原因分析如下。
二 、朱熹“罕言命”之原因
第一,“人欲避禍,終不能避”
“若合死於水火,須在水火里死;合死於刀兵,須在刀兵里死,看如何逃不得。” (《朱子語類》卷五十.論語二十三)[2](P121)由于朱熹是宿命論者,不僅認為死生是命中注定的,而且認為命中注定的死法,也是逃不脫的。
《朱子語類》中又曰:“人欲避禍,終不能避。……先生曰:‘禍福之來,命也。’”(《朱子語類》卷一百零七.朱子四)[3](P256)朱熹在這里認為,來臨的禍福,是命中注定的,是無法用人力改變的,人如果將要遇到災禍,最終是躲避不了的。在歷史上,例如漢代的易學大師京房,開創了京氏易學,并且擅長卜筮,并且得到了漢元帝的賞識。后來,京
我贊成朱熹“罕言命”之說,但是我不完全贊同朱熹用“人欲避禍,終不能避”來說明,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有些災禍經過人的努力作為,是可以避禍的,例如大地震有時奪取數萬人的生命,如果地震前把房子建造的堅固些,應急救災機制再完善些,可能由于大地震死亡的人數就會大大減少,怎么能說人不能避禍哪?以前我質疑過古代的八字推命術推算人的命運,質疑的實例就是為什么由于大地震死亡的數萬人不同的八字而相同時刻死亡?后來查資料發現:東漢時期的唯物論者王充在《論衡》中用“國命勝人命”說明此類問題,認真思考王充的觀點也有道理,假定9級大地震在某些國家發生死亡人數很少,而在有些國家9級大地震就死亡數萬人,其原因與“國命”有關,即大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數與一個國家歷史的、現代的建筑政策、法規等等有關系,也與減災救災機制密切相聯系。所以,我不能認同“人欲避禍,終不能避”之說法,因為在現實中,很多災禍是能通過人的主觀努力避開的。當然,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有些災禍很難避免、甚至無法避免的情況,我也能理解朱熹“罕言命”的苦衷,但是朱熹用“人欲避禍,終不能避”說明“罕言命”,有點以偏概全之嫌,而朱熹“罕言命”之結論我認為是很正確的。
第二,“氣之命”無法操控、“理之命”人可以把握
朱熹把“命”分為“氣之命”與“理之命”,正如《朱子語類》中記載:“‘命有兩種:一種是貧富、貴賤、死生、壽夭,一種是清濁、偏正、智愚、賢不肖。一種屬氣,一種屬理。’” (《朱子語類》卷四.性理一)[1](P21)朱熹這里分析人的“命”一種“屬氣”,另一種“屬理”。朱熹又分析:“死生有命之命是帶氣言之,……天命謂性之',是純乎理言之。” (《朱子語類》卷四.性理一)[1](P21)朱熹認為人的“死生”之命是“氣之命”,是人力自身無法操控的。而 “理之命”操之在自己。
朱熹認為人的“氣之命”與“理之命”的密不可分的。朱熹論述到:“問命有專以理言者,有專以氣言者。曰:‘也都相離不得。……’”(《朱子語類》卷四.性理一)[1](P22)說道“命”,朱熹認為有的人專言“氣之命”,有的人專言“理之命”,但是“氣之命”與“理之命”是“相離不得”。又論述到:“……命有兩般,有以氣言者,厚薄或清濁之稟不同也。如所謂‘道之將行、將廢,命也’、‘得之不得曰有命’是也。有以理言者,天道洗行、付而在人,則仁義禮智之性,如所謂‘五十而知天命’、‘天命之謂性’是也。二者皆天所付與,故皆曰命。”(《朱子語類》卷六十一)[4](P168)朱熹這里分析“氣之命”是由于“稟氣”的“厚薄”、“清濁”不同所致。而“理之命”是“付而在人”,能自己掌控,即“仁義禮智之性”。但無論是“氣之命”,還是“理之命”,都是來自“天之付與”,都叫做“命”。
朱熹的論述的“氣之命”人自己無法操縱、“理之命”人可以把握,其意蘊在于告訴人們“罕言命”之道理,自己掌控不了的“氣之命”,即使多言、天天研究“氣之命”也無濟于事;人只有掌控自己的“理之命”,加強自身道德修養,慎言慎行、使自己有限的生命大放光彩。其實在現實生活中,隨著時代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朱熹論述的 “氣之命”無法掌控的觀點也未必完全正確,因為從當今時代來看,隨著醫療的進步、生活的改善,人類的平均壽命在增長,可見人的“氣之命”人類也不是完全不能掌控的。但是個體的人總有自己所無法掌控的東西,有時甚至有“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心態,也許有些人把自己無法掌控的東西歸結為朱熹的“氣之命”吧。也就是說,與其說整天沉浸于“氣之命”的研究也操控不了,不如“罕言命”,即少言“氣之命”,從而“知足常樂”,過好每一天。
第三,“恐人皆委之于命,而人事廢矣”
朱熹曰:“罕言命者,凡吉兇禍福皆是命。若盡言命,恐人皆委之于命,而人事廢矣。所以罕言。”(《論語》卷三十六)[5](P33)朱熹在這里著重說明了:如果人人都“委之于命”,命好之人等著好運的到來,命不好之人也惶恐度日,那么“若盡言命”,人們都就不努力做事了,也就“人事廢矣”,所以罕言命。
我認為,朱熹在理論深處還是存在悖論的,也許朱熹沒有深入地研究《周易》的分支命理學,例如古代的“八字推命術”中,一個富祿之命人的八字,注定富祿之命人自然會勤奮、不斷上進,外在的干擾也不會阻止他的上進和勤奮,例如有的人天生就勤奮,有的人天生就懶惰,這也和出生時的“稟氣”有關。一般來說,天生勤奮、不停拼搏的人,大都有富貴之命。有些人即使知命,也不會“委之于命”,按照古代命理學的理論,這也是命定的。朱熹一方面認定命定論,另一方方面又“恐人皆委之于命”,實質上是矛盾的,其實理論深處陷入了悖論。朱熹“罕言命”的提法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而其論證不敢茍同。
但是朱熹這里說“若盡言命,恐人皆委之于命,而人事廢矣。所以罕言”,從另一個角度看是正確的,從一定意義上講,如果人們“盡言命”,恐怕人們都“委之于命”,而不去奮斗努力了,所以朱熹說“罕言命”,朱熹這里的推理,從表面上看是沒問題的。那么,好命的人不努力能有好命嗎?“言命”就能阻止善于奮斗的人的努力嗎?所以,朱熹可能明白這個道理,故而他第一句先說了“罕言命者,凡吉兇禍福皆是命”,這句也許道出了他的真實想法,也就是“凡吉兇禍福皆是命”,多言命也無濟于事,故而“罕言命”,最終又歸宿到他的宿命論。
三 、朱熹“罕言命”的當今意義
第一,朱熹“罕言命”啟示我們“盡人力”
朱熹“罕言命”啟示我們不畏命,相信自己,俗話說:“人活一口氣”,只要我們有上進心,有勇氣、有信心、有恒心,就會不斷戰勝困難,不斷進步。儒家倡導的所謂“盡人力,聽天命”,即我們認定自己的目標正確,就盡自己的最大努力去拼搏,最后結果的“成敗”別太看重,成功了總結經驗,失敗了總結教訓,坦然面對,對努力后的結果要有 “聽天命”的心態。
朱熹“罕言命”只是對于“氣之命”而言,他認為“理之命”在于后天的努力修養。根據朱熹“氣之命”與“理之命”有密切關系的原理,啟示我們重視“理之命”也會對“氣之命”有影響。自古就有“行善積德免于災禍”之說,做人 “仁、義、禮、智、信”就會免于外在某些災禍,因為古人也有“禍福自招”的警示,例如臺灣的一對夫婦,之前捐款建筑一個貧困地區的小學,后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轎車被撞毀,但是人卻毫發無傷,這對夫婦便覺有神靈保佑,繼續不斷地行善捐助。慈善家、演員李連杰,2004年他帶一家人在馬爾代夫度假時,遇到百年不遇的大海嘯、帶全家死里逃生,之后對生命感悟,立志做慈善,至今多年。還有家喻戶曉香港的
第二,朱熹“罕言命”對當今破除迷信有積極意義
我從事命理學研究多年,無論是對東漢時期唯物論者王充的宿命論,還是對宋代理學家朱熹的宿命論都進行過思考,現在我還不能從科學與非科學的角度對宿命論進行評判,因為在研究古代《周易》的術數分支之一“八字推命”的實踐中,感覺不能用全盤否定或者全盤否定態度對待“八字推命術”,因為我國古代的“八字推命術”是根據某一個人出生的年、月、日、時,而推理其命運趨勢的一種術數。西方人也根據某個人出生的年、月、日、時排星盤的方式推算人的命運。東方的日本也用某一個人出生的年、月、日、時推算人的情緒高潮與情緒低潮時期,推算生命的節律等,我們禁不住要問:為什么人的情緒高潮和低潮期與人的出生時間有關系哪?在研究古代“八字推命術”的過程中遇到了困擾:如果給我國古代的“八字推命術”扣上封建迷信的帽子,加以全盤否定,是不是把古人探索生命奧秘的智慧結晶也會一同拋棄哪?我在研究過程中也發現了:古人在八字推理的智慧中,還存在著一些規律性的東西,里面凝聚了對生命曲線運行的思考和趨吉避兇的向往;如果全盤肯定也不合實際,其中也存在著悖論和迷信。朱熹的“罕言命”之說,其蘊含意義深刻。
古今中外都有對“命”的思考,因為人在災難面前無助、無能為力時往往想到“命”。古人算命,也是試圖想通過對“命”的探討,找到趨吉避兇的方法,故而,古代《論語》中也有“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之語,要想在民間徹底清除干凈古代算命術,也是不切實際的,我認為古代各種推命術也屬于我國的通俗文化,關于通俗文化的界定有種種,但我比較贊成英國威廉斯的界定,他認為“通俗文化是眾人喜好的文化,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文化、有意迎合大眾口味的文化。”[6](P237)我國古代的各種推命術,雖然一直登不上大雅之堂,但是經過幾千年的磨難,也沒有消失的趨勢,所以我們對待“命”的思考,也不能全盤否定古人的智慧,當然更不能全盤肯定。
當今,我國某些人沉浸于占卜算卦等迷信之中,個別江湖術士假借為人趨吉避兇之名,騙人錢財,偏離了古人探索生命之迷的初衷。前幾年,有個別政府官員為了政府辦公風水的改善,不惜大興土木,造成極壞的影響。朱熹也對風水有所研究,他認為選擇風水寶地葬祖先,是為了對長輩盡孝道。朱熹這樣說:“乃知人子之喪親,盡心擇地以求亡者之安,亦未為害……”(《朱熹集》卷六十三《答胡伯量》),因為中國古代風水學中,有環境學、心理學等合理因素,人類“擇地而居”是沒有錯誤的,根據地質避開地震斷裂帶建造房屋、避開容易滑坡的山間建房等是可取的。但是辯證法講究一個“度”,如果過于沉湎于封建迷信之中,利用風水鋪張浪費、大興土木就會給社會造成危害。還有個別企業的老板在招聘重要的職位時,一定要看應聘者的屬相等,出現了提拔下屬看八字、找對象看八字等現象。朱熹的“罕言命”,不是不言命,是少言命,即少言“氣之命”,重視“理之命”,假定一個人做了罪大惡極的壞事,即使燒香拜佛,也不會消災避禍,有時候,也是“禍福自招”,凡事都有因果,所以積善成德,正是朱熹重視“理之命”之緣由。
朱熹“罕言命”啟示我們,不拘泥于占卜算命、看風水之中,修身養性、保健身體,加強道德修養,行善得福,行惡得禍,這也是因果規律,關愛生命,珍愛自己和他人。莊子也說“死生,命也。”任何人終究都不能逃脫死亡,而人的生命有長短,但是在有限的生命時間內,每個人都可以經過自己的不斷努力,追求幸福,為人類謀福利,為世界做貢獻,而留名萬世。
參考文獻:
[1](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 (一)[M]北京:中華書局,1986.
[2](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二)[M]北京:中華書局,1986.
[3](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五)[M]北京:中華書局,1986.
[4](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四)[M]北京:中華書局,1986.
[5](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三)[M]北京:中華書局,1986.
[6][英] 雷蒙·威廉斯.劉建基譯.關鍵詞-文化與社會的詞匯[M]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
作者簡介:史少博,女,山東人,在日本早稻田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博士時研究的專業:中國哲學,研究方向:周易研究。2008年清
來源:《蘭州學刊》2015年第5期